1、2017年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预算数为8198.38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17317.90万元减少9119.52万元,减少比例52.66%,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2017年工程量的减少。
2、2017年预算公开
表四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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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小店区住建局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金 额 |
合计 |
4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3、公务用车费 |
4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
3、2017政府采购预算表 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合计 |
1.99 |
便携式计算机(一台) |
0.52 |
销毁设备(一台) |
0.07 |
台、桌类(十一个) |
1.1 |
椅凳类(十把)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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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2017年预算采购一台便携式计算机一台、销毁设备一台、台、桌类十一个、椅凳类十把。
4、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数为26.77万元,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数21.73万元增加5.04万元,增加的比例23.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的预算,而2016年没有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的预算。
5、(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