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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路灯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示补充说明

来源:小店区住建局 | 作者:住建局管理员 | 日期:2017-10-27 浏览量:100

1、2017年收入预算371.57万元,比上年收入预算231.32万元。增加140.25万元,增长率为37.75%,主要是今年本单位增加了路灯电费和路灯维护材料费支出,所以预算收入比去年增加。

2、2017年支出预算371.57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231.32万元。增长率为37.75%,主要是今年本单位增加了路灯电费和路灯维护材料费支出,所以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

3、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2.13万元。国有资产占用为3辆车,一般公务用车一辆,特种专业技术车一辆(路灯高空作业车),其他用车一辆(路灯巡视车)。特种车和巡视车的运行维护费为项目经费,年初预算金额为8.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4、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金额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全小店区路灯电费及路灯维护材料费。

5、2017年本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 14.26万元,较2016年预算10.29万元增加了3.97万元,增加率为27.84%,主要是2017年预算增加了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运行经费主要为单位办公费、手续费、零星购置等费用。

6、全部表格内无数据处,均为本单位不涉及内容。

7、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金额单位:万元

一、政府采购情况

项目

行次

采购预算

采购金额

合计

1

2.13

0

货物

2

2.13

0

工程

3

0

0

服务

4

0

0

 

二、机关运行经费

项目

 

统计数

(一)行政单位

5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车辆数合计(辆)

7

3

1.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8

0

2.一般公务用车

9

1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0

0

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1

1

5.其他用车

12

1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13

0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14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采购及机关运行经费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