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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路灯管理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示补充说明

来源:小店区住建局 | 作者:住建局管理员 | 日期:2017-10-27 浏览量:100

1、2016年收入决算205.27万元,比上年收入决算221.17万元减少15.9万元,减少率为7.19%,主要是人员退休经费减少。

2、2016年支出决算205.27万元。比上年支出决算221.17万元减少15.9万元,减少率为7.19%,主要是人员退休经费减少。

3、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6.39万元,较20155.88万元增加了0.51万元,增加率为8%,主要是物价上涨,办公用品费用增加。运行经费主要为单位办公费,手续费、专用材料费等费用。

4、全部表格内无数据处,均为本单位不涉及内容。

5、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