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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来源:小店区人社局 | 作者:人社局管理员 | 日期:2017-10-30 浏览量:100

小店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预算120.43万元较2016年7123.64万元减少7003.21万元,主要是2016年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预算7000万元,2017年未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59万元较2016年4.20万元增加2.39万元增加56.9%,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提取职工福利费1.84万元,提取工会经费0.89万元。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0.8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0.15万元增加0.65万元,主要是配制养老保险专网路由器。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我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2017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