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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补充说明

来源:小店区人社局 | 作者:人社局管理员 | 日期:2017-10-30 浏览量:100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补充说明

一、机构设置情况补充说明

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工资科、公务员管理科、仲裁办。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补充说明

表八:2017年财政拨款基金收支预算表

单位名称: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政府性基金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教育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预备费

 

 

二十四、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补充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补充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86.29万元,与2016年同比增加了33元。

2017年支出预算486.29万元,与2016年同比增加了33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补充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2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补充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经费共计9.1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预算9.1万元,用于购置文印设备、其他办公设备、复印纸。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共经费支出。

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