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和《太原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双创示范工作,现组织开展我区2017年度第二批太原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太原市小店区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符合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门2011年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产品、技术(服务)属于《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的范围和相关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4、设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研发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产品、技术(服务)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0%以上。
5、开展新技术研发、新产品研制,从事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以及科技服务等创新活动,并有明确的科技人员收入分配和奖励制度。
6、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经营活动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截止时间
请拟申报企业认真对照《太原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自我评价。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于10月31日前报小店区科技局工业科(申报资料一式叁份)。
联系人:于虹
联系方式:15534050757 0351-7176256
2017年10月25日